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省编办批准加挂了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的牌子。主要任务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课题研究、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评价机制建设、全省信用和综合经济信息等系统的管理服务、负责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回访、反馈等工作等。

  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省编办批准加挂了河南省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的牌子。主要职责是:参与全省区域经济发展和“ 一带一路”建设等政策法规研究;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推进落实工作,协助开展对口支援、南水北调水源地结对合作;参与推动“四路”协同发展,承担重要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项目建设咨询服务等工作。

  成立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人事的委领导任副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

  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招聘信息同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8日。招聘岗位详见《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4日,2024年1月15日开放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仅限报考所有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通过网上发布,由应聘人员通过我委门户网站查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面试。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实际参加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差额情况按成绩从高到底递补。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和倾向。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对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员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