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学毕业的小张在58同城上找工作,无意间浏览了成都某文化传媒公司的页面。小张在没有投简历的情况下接到了这家公司的招工信息,公司方表示要招人拍摄“服装买家秀”,面试地址就在南宁,小张没想到,面试当天就被公司要求交了930元的拍摄制作费。(7月15日 广西新闻频道)

  拍一张形象照片做资料变成了交钱拍照。可交上了摄影制作费,工作连个影都没有,还不能退钱,应聘成了交钱消费。显然,这家公司是在打着招聘的牌子“套路”求职者,这是赤裸裸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是没有商业信誉的行为。虽然事主找到有关部门申诉,能否追回钱财却是一个未知数。但教训警示,求职路上的“套路”防不胜防,求职者务必多一个心眼,在关键环节不打马虎。遇到交钱招聘,要小心,要像当事人反省的那样:我要去打工,我是要去找钱,而不是我要上交钱给别人。记住这一点,就能少被“套路”,少付“学费”。(黄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