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松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022年8月改制为国有企业,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完善市场化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贵州金松食品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本次应聘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个人简历的方式,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和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1395583493@qq.com)。面试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必填电子证件照。

  (一)一般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专员、项目管理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财务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与能力》。

  (四)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未参加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出解聘处理。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所有聘用人员其薪酬待遇严格按照《兴仁县委办公室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县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县通办〔2017〕80号)文件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阅读或误读信息,联系电话无法有效接通等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