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商报社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际商报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国际商报社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方向、导向、新闻志向和工作取向,履行社会责任,在对外宣传和商务新闻宣传领域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自1985年成立以来,国际商报社紧紧结合商务中心工作,围绕外贸、外资、外经、多双边经贸合作以及内贸流通等领域,全方位报道和评析行业新闻,全景式介绍和解读各国商务环境,全程跟踪和预测全球商机变化,以“世界眼光,中国立场,商务思维,新闻表达”的编辑方针讲好商务故事,服务各界商务人士。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六)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海外留学人员和定向、委培人员,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须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书。符合应届毕业生落户北京的有关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的报名材料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寄至我单位,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包括:
1.《商务部国际商报社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附件2),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插入近期1寸免冠彩照。
6.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复印件和扫描件(如集体户口报名期间无法取得的,请提供签字说明)。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三区14号楼商务部国际商报社。邮编:100078。联系人及联系电线。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时止,纸质版材料以邮戳日期或快递收件日期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电子版材料以邮件系统自动生成日期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所有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第一轮考试;审查通过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考试共分为两轮(详见附件3)。第一轮考试设定60分为及格分数线。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按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第二轮考试人员。如进入第二轮考试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第二轮考试。如某岗位招聘人数与达到第一轮考试及格分数线比例时,该岗位第一轮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第二轮考试。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第一轮考试达到及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40%+第二轮考试成绩×60%。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计算考生第二轮考试成绩小数位的方法进行排序。
体检拟于2024年6月上旬进行。由我社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从同一岗位第二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我社网站“招聘信息”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从同一岗位第二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某岗位所有参加第二轮考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社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社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社领导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社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